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申请缓缴政策,因系统问题,其单位3人未及时缴纳失业保险,现已缴纳费用;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5月在泉州市本级缴纳失业保险,2022年6月至12月在我区缴纳失业保险,其2022年度缴满12个月。上述2家单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拟向其拨付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87995816(区社保中心失业窗口)
0595-87991768(区人社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5-87989766(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2年度泉港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二)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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