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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舆情网上监测研判回应机制(部分)
2023-03-10 12:42 阅读人数:1

政务舆情网上监测研判回应机制(部分)

 

准确把握政务舆情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导权。

2.及时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网络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政务舆情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3.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协同处置原则。坚持做到统筹协调,宣传、网信、信访、综治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部门联动,形成“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合力处置、妥善应对”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应对机制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评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的舆情监测收集。通过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舆情监控网络,形成对政务舆情全天候的监测收集体系。

加强政务舆情上报研判。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舆情线索监测收集,一旦发现苗头性或已被网络、媒体炒作涉及我区的舆情动态,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委网信办;发生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重大舆情,应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对突发舆情的科学研判,从社会情绪、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制约因素等方面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回应建议。

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政务舆情的妥善处置回应是做好政务舆情应对工作的关键,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处置回应。

(1)一般政务舆情的处置回应。对于网络上出现涉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舆情,经调查核实,如情况不真实或有较大出入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处置回应,在相应出现舆情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上,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说明真实情况、澄清事实真相;如情况属实,应将部门或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处置结果等政务信息,及时、真实、稳妥地公开,以回应媒体关切、降低负面影响。

(2)重大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回应。对涉及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安全、环保和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政务舆情,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应急响应、政务公开规定,及时组织对舆情反映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快速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置意见,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网络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公开政务信息。

四、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应对保障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预防和引导政务舆情发生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引导,掌握政务舆情网上回应的主动权、话语权。

2.完善政务舆情网上回应平台。要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为主要平台的舆情回应渠道,积极发挥国内主流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官方微博、政务微信等形式,合理开设专题、专栏或设置话题,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维护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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