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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林文风、刘春能)
2026-09-23 16:34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林文风、刘春能因保管不善,将闽(2025)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53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文风、刘春能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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