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相关规定,我局草拟了《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9月17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68168855,电子邮箱:qzqgyd@163.com
附件: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
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等规定,现重新公布泉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1个档次。Ⅰ级区片4.91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如涉及征收集体盐田,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6万元/亩予以包干补偿;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泉港政综〔2023〕10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泉港区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泉港区地类调节系数表
泉港区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一览表
|
档次 |
区片范围 |
征地区片综合 地价标准 (元/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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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山腰街道、南埔镇、界山镇、后龙镇、峰尾镇、前黄镇、涂岭镇 |
4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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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地类调节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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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调节系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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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
1 |
永久基本农田系数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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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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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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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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