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36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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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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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10570号 |
陈龙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50505102212GB00002F00010039 |
泉港区后龙镇泉二路东盛商城11#楼604-704复式住宅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2025)闽0505执恢934号 |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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