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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陈亚军)
2026-08-11 09:31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亚军因保管不善,将泉港集用(2005)第7021117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亚军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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