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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6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2025-10-31 15:39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6年度

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一、项目内容

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泉港区土地出让土地收储、地上建(构)筑物收购等评估业务。

二、资格要求 

(一)备在福建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资产、房地产评估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中介机构;

(二)具有较丰富的土地评估经验(由评估公司提供上一年估价业务清单)

(三)近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

(四)已取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资格。

三、备案资料

(一)备案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须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

(四)土地、房地产及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核情况

(五)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的须提供)

(六)评估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签字、机构印鉴留样表

(七)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不良记录(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八)三折收费承诺书;

(九)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结果。

上述材料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属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备案时需携带原件以备核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备案资格

四、备案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结果

备案时间202510301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备案地点: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801室

联系电话:0595-68110006

备案公告在泉港区政府网、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网站上发布备案公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泉港区政府网、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网站发布备案结果。

五、备案终止

备案的评估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法,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不再采评估成果,并终止其备案资格,从备案库中除名,同时下一年度不得在我区备案承接评估工作。一是评估成果经审核不合格;二是被委托人有效投诉累计达三次;三是评估资质年审不合格的;四是超过资质业务范围;五是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六是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

六、收费标准

评估费用《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201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折收取。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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