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国土资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481号(陈丽华、连伟)
2025-10-21 16:22 阅读人数:1

  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2025〕481号

  因陈丽华、连伟继承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向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电话:0595-27726019))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以便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连惠阳

  继承人:陈丽华、连伟

  申请继承的不动产坐落:泉港区南北五路西侧锦祥商住楼512住宅,不动产权证号: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03293号;泉港区南北五路西侧锦祥商住楼40储藏间,不动产权证号: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03293号。

  其他事项: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