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泉港石化园区兴福支路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拟使用林地地点:位于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林班小班号详见一览表,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地下管网(雨水工程、给水工程、工业用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力工程及通信工程)
4.拟使用林地面积1.0949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0949公顷)
5.公示期限: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月 2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 2025 年 1月21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 林丽娟
联系电话: 0595-27726018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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