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林便道临时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泉州市菱溪水库至泉港区供水工程割林便道临时用地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 泉州菱港水务有限公司
2.拟使用林地地点:位于前黄镇后张村、凤山村,林班小班号详见一览表,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 施工便道
4.拟使用林地面积: 0.5632公顷(其中集体林地面积0.5632公顷)
5.公示期限: 2025 年 1月 3 日至 2025 年 1月 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 2025 年 1月 9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 林丽娟
联系电话: 0595-27726018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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