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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公告〔2023〕504号(王坤山)
2023-09-18 11:22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3〕5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申请,已经初步审定,现予公告,期限自2023918日起至20231014日止。如对该声明有异议者,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电话:0595-27726019))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以便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坐落

王坤山

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08168

泉港区泉二路东盛商城1117店面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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