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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泉港自然审告〔2021〕25号)
2021-04-09 13:36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泉港自然审告〔202125

 

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

我局已受理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位于高铁站前区的泉港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泉港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77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1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0.5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149日至20214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人:自然资源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27726018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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