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理
《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
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就业创业证》,取代《就业失业登记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刷,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放。
福建省《就业创业证》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尚未使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继续向各类劳动者发放。
申请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领《就业创业证》。
享受待遇
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社会保险补贴、小担保贷款等政策。
申请说明
纸质《就业创业证》可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电子证照版《就业创业证》可登陆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就业创业证申领”模块进行申领或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领。
申请材料及流程
纸质《就业创业证》申领:
1.办理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登记表》,凭以下材料,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可申领《就业创业证》。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动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者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劳动者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5)城镇常住人员,须提交其在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其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凭以下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办理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在户籍地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在户籍地就业的城镇常住员,须提交其在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2.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失业人员凭以下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在户籍地失业的本省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在户籍地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城镇常住地办理。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4)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登记;
(5)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登记;
(6)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登记;
(7)复员退伍军人,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登记;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登记;
(9)城镇常住人员,凭城镇常住地的居住证明登记;
(10)其他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登记。
3.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创业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需申领《就业创业证》的,由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经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复核后,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打印表格,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凭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印章的《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及申请人身份证,向高校所在地或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网上报名《就业创业证》申领:
①登录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选择“就业创业证申领”;
②线上填写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
③提交成功,等待结果,通过网页中的“我的”查询进程。
④经办人员回电了解申领用途。若满足条件,携带相关材料至对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领;不满足,则驳回。
申请地址
网上报名网址: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
线下办理:区劳动就业中心
相关事情
就业创业证查询:
1.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询。选择“人社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创业证查询”;也可直接检索“就业创业证查询”,登录后输入证书编号即可查看。
2.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就业创业证。
3.通过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查询
方法一:有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的劳动者可至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证书打印。
方法二:有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的劳动者还可以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229:9001/ggfwwt-portal/portal/home)“个人就业服务”模块进行电子证书打印。
(一)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各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5)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情况。
收费标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