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7-0300-2021-00033
- 备注/文号:涂政〔2021〕71号
- 发布机构:涂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8
各村(居)、镇森防指成员单位:
为打好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涂岭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涂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涂岭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加强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森林火灾防控,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生命至上、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宣传为先导,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责任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冬至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精准施策,扎实工作;以火源管控为重心,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山头、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持续保持我镇冬至期间森林安全稳定。
二、工作步骤
结合我镇实际,将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冬至期间,我镇有7个村有祭祀扫墓习俗,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同时,野外植被茂密干燥、极易燃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1.镇森防指组织召开全镇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冬至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责任单位:镇森防办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2.各村(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安监办、自然资源所、民政办、统战办、农办、文体旅游办、涂岭派出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3.各村(居)分解落实任务到具体人员,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等形式落实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山头、地块、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具体包组(包片)花名册与设卡明细于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书面报送至镇安办),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责任单位:各村(居)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二)全面实施阶段(12月11日起至12月17日)
1.多措并举,精准宣传。在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基础上,落实落细各项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群众意识,打通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1)镇宣传办要及时宣传报道各村(居)、各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森林防火禁火令、倡议书、告知书等宣传内容进行滚动播放,并制成微信公众号,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大范围转发。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冬至期间)
(2)区分人群特点,精准靶向宣传。
针对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与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的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5)。针对农村中老年人及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开展入户(林区周边村)、入祠堂、入寺庙、入企业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6)。用普通话、方言分别录制宣传语(1至2条通俗易懂、简短的森林防火口号)在主要进山口、菜市场、祠堂、寺庙等人群聚集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播放。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早上、中午、下午等居民在家时段循环反复播放。安排巡逻车加强对山边林边、散墓和国道、省道、高铁、输油管廊、电力走廊及危化企业周边可能用火引发山火的区域进行巡查、宣传。
(责任单位:各村(居) 完成时限:12月17日前)
在旅游景区、主要进山路口、人群聚集区张挂横幅,刷新宣传牌,张贴禁火令等,横幅需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各村(居)不少于2条;镇文体旅游办根据我镇景点实际进行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文体旅游办 完成时限:12月17日前)
针对广大手机用户,将《移风易俗 文明祭扫 平安冬至倡议书》(详见附件7)《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文章制作发布于微信公众号,并要求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朋友圈转发,在网络上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责任单位:涂岭自然资源所 完成时限:12月20、21、22日)
2.快速应急,强化备勤备战。(1)开展专项整治。各村(居)、镇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和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缘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重点是对历年来冬至期间森林火险高发的山头地块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清除隔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居)、涂岭自然资源所、镇森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17日前)
(2)落实保障措施。镇安办、各村(居)要分别对所辖森林消防器材库(室)存放的灭火弹、风力灭火机等器材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及时购置配备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灭火物资,及时检修扑火装备,每个林区村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50桶,配备一支扑火力量,镇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100桶,配备同时扑救2场火的力量。在主要林区、重要部位提前寻找水源或预置水源,为下一阶段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提供物质保障(于12月15日前将力量配备花名册、水源分布或预置位置情况报送镇安办)。镇组织对镇、村级森林火灾扑救力量进行一次培训演练。
(责任单位:镇森防办、各村(居) 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
3.强化协同作战。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通力合作。
涂岭自然资源所要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这个重点环节,指导各村(居)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巡山护林,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响应,确保能够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镇安办要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细化实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涂岭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起火原因,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警示和教育人民群众。
镇文体旅游办要对林区景点用火加强宣传、管理,组织制定、落实景区景点用火规定。
镇农办要对林区周边的农事用火安全进行宣传,加强农田、农事用火作业管理,组织制定、落实清杂报备规定,特别是冬至高火险期。
镇民政办、统战办要结合我镇民俗实际,督促做好陵园、寺庙场所及周边100米内的火源管理,特别是烟花爆竹、金纸的使用区域;组织专人排查并消除墓区、寺庙、骨灰堂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严防因人为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对祭祀殡葬用火,采取提前报备和全程跟踪方式。
(责任单位:涂岭自然资源所、安监办、文体旅游办、农办、民政办、民宗统战办、涂岭派出所 完成时限:常态化)
4.强化值班调度。镇、各村(居)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开展一次值班值勤培训,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落实好日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须随时报告,要规范值班记录,并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镇、各村(居)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决战攻坚阶段(12月18日至26日)
1.强化宣传,“空地一体”严格管控。在前期宣传造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宣传效果。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护林员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巡山护林,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重点林区、景区、寺庙、进山路口、坟墓较集中等重点部位合理设置森林防灭火检查站,各村(居)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森林防灭火检查站;针对散墓,采用划片区、人盯墓的方式。同时使用具备喊话功能的无人机(租或买)进行巡山护林、用火取证。
(责任单位:各村(居)、涂岭自然资源所、农办、文体旅游办、民政办、统战办 完成时限:12月18日—26日)
2.关口前移,快速处置确保安全。在12月18日至26日,各村(居)森林火灾应急处突力量要前置驻防,镇村两级护林员要深入林区一线、扑救力量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小火当作大火打”的要求,投入重兵、快速扑救,做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甚至因麻痹酿成重灾。特别是寨山、观音山、烟墩山和五社、路口、前欧、松园、下炉、白潼等临近福厦高速路周边等重点山头地段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居)安排人员不间断巡查,进山路口要派专人蹲点值勤,每个村(有冬至祭祀的山头、林区)要配备不低于20个人的机动巡逻力量(主要携带2号工具和水),做到动静结合、严防死守,其他重点部位由各村(居)自行确定,并派专人负责;镇要充分调动辖区派出所民警(协警)、行政执法中队、治安联防队等执勤人员到相关卡点、重点区域加强值守,查收打火机、烟花爆竹、香烛等火源火种,确保火种不进山入林。
发生火情时,务必至少一名科级领导带队、一名村主干第一时间到达火场进行处置,快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明确现场总负责人,成立相应工作组(如信息联络组、秩序维护组、向导组、扑救组、水源保障组、器材供应组、火场看护组、后勤保障组等)(详见附件2),防止出现“一看现场都是人、干事不知道找谁”的混乱现场,同时要加强火场管理,防止无关群众拍摄小视频利用微信、抖音等传播导致舆情发酵;及时关注网上舆情,对于已经上网流传的,要及时调查反馈,主动应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明火熄灭后,要组织足够力量做好火场看守工作,看守火场时间不低于明火熄灭后4个小时,严防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森防办 完成时限:12月18日—26日)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各村(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冬至期间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并于12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村(居)、森防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紧盯森林火灾防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镇森防指决策部署上来,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居)、各部门要把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议程,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冬至森林防灭火专项防治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组织研究防治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按照时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注重工作实效。冬至期间,镇森防指成立由镇效能办、安办和自然资源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派员组成的督查指导组,于12月18日至12月26日采取巡回督导的方式,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①12月18日起至12月26日期间,凡发生1起森林火警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发生2起以上(含2起)森林火警或1起较大以上(过火面积超2公顷)森林火灾的,由发生地村委会向镇森防指作出书面检查。②火情发生在两村交界处,由涉及的两地共同派员开展扑救工作,凡因出动力量不足、缓慢或推诿导致火情进一步蔓延,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③扑救火情产生相关扑救费用,由发生地(村、居)于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到位;④对因工作不扎实、上报不及时、防控不到位、扑救不及时,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生复燃扩大燃烧的,将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附件:1.涂岭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细表
2.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操作建议
3.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4.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5.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平安冬至倡议书
6.2021年涂岭镇冬至期间涉及扫墓的村(居)明细表
附件1
涂岭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细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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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落实方面 |
1.召开一次全镇冬至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 |
镇森防办 |
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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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冬至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 |
各村(居) |
12月10日前 |
|
|
3.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 |
各村(居)、镇安监办、自然资源所、民政办、统战办、农办、文体旅游办、涂岭派出所 |
12月10日前 |
|
|
4.落实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巡查督导制度 |
各村(居) |
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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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冬至期间突发火情专项处置方案 |
各村(居)、镇森防办 |
12月10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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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无人机布控、重要点位水源预置安排情况 |
各村(居)、镇森防办、文体旅游办、民政办、统战办 |
12月10日前 |
|
|
二、宣传造势方面 |
7.悬挂横幅、制作、喷刷(刷新)固定宣传牌。 |
各村(居) |
12月17日前 |
|
8.张贴禁火令,与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
各村(居) |
12月17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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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托宗教、祠堂、老协会等场所分发告知书、倡议书等; |
各村(居)、镇文体旅游办 |
12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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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用普通话、方言分别录制简短宣传口号,利用村村通、喇叭、广播每天早、中、晚循环反复播放宣传口号; |
各村(居) |
冬至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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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 |
涂岭自然资源所 |
冬至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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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火源管控方面 |
12.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人员和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发动林区周边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清理整治,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缘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 |
各村(居)、涂岭自然资源所 |
12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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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护林员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加密巡山护林; |
各村(居)、涂岭自然资源所 |
12月18—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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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启用无人机(带喊话作业功能)开展巡查情况; |
镇森防办 |
12月21—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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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设卡严防情况、落实划片区、人盯墓情况; |
各村(居)、镇森防办、自然资源所、农办、文体旅游办、民政办、统战办 |
12月21—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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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值班值守、日报告、零报告及发生火情报告; |
镇、各村(居) |
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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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急处突方面 |
17.组织镇、村级森林火灾扑救力量进行一次演练; |
镇森防办 |
12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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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配备、补齐防火扑救物资; |
各村(居)、镇森防办 |
12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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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每个林区村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50桶,配备一支扑火力量;镇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100桶,配备同时扑救2场火的力量; |
各村(居)、镇森防办 |
12月17日前 |
附件2
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操作建议
为高效、有序、安全地扑救森林火灾,各村(居)在发生可能造成较大过火面积的野外(林地)着火时,应迅速明确现场总负责人,并第一时间成立相关工作组:
1.信息联络组:1人,负责上联下通,实时与镇森防办反馈火场扑救情况(起火时间、地点、林相、扑救人员数量、现场最高领导的姓名职务电话、起火原因等);
2.秩序维护组:3人,负责指挥、协调现场车辆停放、制止群众围观和禁止拍摄;
3.向导组:3至5名熟悉当前山势的当地村民,负责引导各扑救组进入火场;
4.扑救组:由镇级、涂型村半专业扑救队伍担任,必要时区级扑救力量增援,指定好小队负责人;
5.水源保障组:2人,负责协调对接消防车、桶装水、提供附近取水点等;
6.器材供应组:2人,负责协调提供、协调砍刀、油料、手电、电动水枪、风力灭火机等;
7.火场看护组:明确现场责任人,2人为一组,携带必要的工具、水,看护区域为40米左右,看护时间不低于明火熄灭后4小时;
8.后勤组:2人,负责协调供应矿泉水、八宝粥、面包等。
附件3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确保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中不引发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不携带火种进山;
2.不在林区吸烟、用火照明;
3.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烧荒、田埂草、堆烧等;
6.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11.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积极向家人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12.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13.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同时严格要求家庭成员自觉遵守,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自愿接受法律严惩。
村组干部: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附件4
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9月15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烧荒、烧田埂草、上坟烧纸或在林区内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重大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已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12月18日至12月31日,禁火令期间全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禁火令》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请全镇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互相监督,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请立即向镇政府或区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共同守护一方平安。
涂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 月 日
附件5
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平安冬至倡议书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时值一年草叶枯,又是一年冬至时。冬至我区大部分群众有祭扫的习俗,为推进移风易俗,实现文明祭扫、平安冬至,在此,我们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要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和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祭拜陋俗,大力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
二、倡导厚养薄葬。倡导长辈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后从简治丧,切勿“厚葬示孝”。弘扬中华民族注重孝道、慎终追远的传统美德。
三、倡导安全祭扫。增强安全祭扫意识,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禁止在禁火区域焚烧祭品、燃放鞭炮,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泉港好,大家会更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泉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6
2021年涂岭镇冬至期间涉及扫墓的村(居)明细表
|
镇 |
村(居) |
扫墓点 |
户数 |
备注 |
|
涂岭镇 |
白潼村 |
白水山 |
105 |
|
|
潼关山 |
60 |
|||
|
路口村 |
花园小组 |
40 |
|
|
|
世上村 |
世上村后山 |
350 |
|
|
|
松园村 |
东宙墓园 |
6000 |
|
|
|
下炉村 |
黄山郑山头寺大门 |
380 |
|
|
|
湖仔内水库边 |
50 |
|||
|
秀溪村 |
园头自然村 |
80 |
|
|
|
吟兜自然村 |
95 |
|||
|
寨后村 |
下寨山 |
30 |
|
|
|
后窟山 |
30 |
|||
|
大厝宫头山 |
40 |
|||
|
芹坑山 |
50 |
|||
|
草垄大埔山 |
50 |
|||
|
岭头尾山 |
50 |
|||
|
石峡里山 |
30 |
|||
|
合计 |
7 |
16 |
7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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