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1-22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泉港南政〔2026〕35号
- 发布机构:南埔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0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求,加强我镇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草局《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林〔2022〕7号)及《泉港区南埔镇护林员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各村选聘村级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需报送村护林员名单的各村委会,每村选聘村级护林员1名,负责本村辖区山林的日常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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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头村 |
天湖村 |
柳厝村 |
南埔村 |
仙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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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村 |
先锋村 |
肖厝村 |
惠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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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职责
(一)日常巡护本村山林,做好巡护记录,拍照留底,制作巡护台账,及时报告管护责任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二)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侵占破坏林地、盗砍滥伐林木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执法部门查处案件。
(三)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巡查、制止、上报责任区内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扑救。
(四)及时发现并上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危害情况,协助开展防治工作。
(五)发现、上报责任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被破坏情况和野生动物活动异常情况。
(六)配合镇林业站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工作。
(七)服从镇林业站与村委会的工作安排,配合完成日常护林相关任务。
(八)完成镇林业站交办的其他林业有关事项。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责任心强,能秉公办事,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热爱护林工作,熟悉本村及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三)男性,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年龄在18—60周岁,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驾驶两轮机动车,具备巡护拍照、制作台账的基本操作能力。
(五)本村村民,在职村主干不得兼任护林员。
同等条件下,扑火队员、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退伍军人及上一聘期考评优秀的护林员可优先聘用。
四、报送要求
(一)各村根据选聘条件,在本村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名,经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送镇林业站。
(二)报送材料包括:
1.村级护林员推荐表(附后);
2.推荐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推荐人员银行卡复印件;
4.推荐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逾期未报送的,由镇林业站统筹协调安排。
(四)报送地点:镇林业站。
五、聘用管理
(一)各村推荐人选经镇林业站审核、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镇政府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至2027年12月底。
(二)护林员工资待遇按照《泉港区南埔镇护林员管理制度》执行,由镇、村各承担一半。
(三)聘用期间由镇政府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巡护工作服装、鞋帽等基本装备。
(四)护林员年度考核按照《泉港区南埔镇护林员管理制度》量化考评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依据。
(五)护林员不履行职责、违反聘用合同及相关规定的,按照管理制度予以警告、辞退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村级护林员选聘工作,认真组织推荐,确保选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能够胜任护林工作。
(二)各村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荐报送工作,不得拖延。推荐表须经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三)镇林业站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和合同签订工作,确保选聘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附件:村级护林员推荐表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村护林员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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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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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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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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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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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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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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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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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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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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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村民 组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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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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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或监测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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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伍军人 |
□是 □否 |
是否财政供养人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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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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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通讯与交通工具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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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摩托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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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胜任野外巡护 |
□能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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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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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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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岗位及管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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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岗位 |
□生态护林员(脱贫人口) □专职护林员 □兼职护林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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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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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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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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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内容 |
☑森林防火 ☑盗伐盗猎巡查 ☑病虫害监测 ☑古树名木保护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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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条件核实情况(由村民委员会逐项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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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实 项 目 |
核实结果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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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18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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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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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村常住村民,熟悉周边山情林情村情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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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长期稳定从事护林管护工作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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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群众基础好,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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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在职村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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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一家庭未重复安排护林员岗位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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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理由(由村民小组或推荐人填写,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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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填写推荐理由:政治素质、责任心、群众基础、熟悉管护区域、以往表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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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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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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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村级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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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上表所填各项情况属实。 该同志熟悉本村山情林情,符合护林员选聘条件,同意推荐并报乡镇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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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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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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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乡镇(街道)国土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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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补充说明管护责任落实、巡护频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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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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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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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随表报送附件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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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本人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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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证明(限生态护林员)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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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证、驾驶证等复印件(如有) □体检或健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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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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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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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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