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1-22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泉港南政〔2026〕1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7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部门:
为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南埔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埔镇2026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加强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森林火灾防控,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宣传为先导,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责任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精准施策,扎实工作;以火源管控为重心,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山头、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持续保持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安全稳定。
二、工作步骤
结合我镇实际,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3日前完成)
清明节期间,我镇有祭祀扫墓习俗,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同时,今年以来我镇降水明显偏少,野外树木杂草极易燃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村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1.镇防灭火办组织各村、全镇干部职工、南埔派出所等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召开1—2次动员部署会。
2.镇防灭火办联合镇纪委监察组对各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3.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各级、各环节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等形式落实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山头、地块、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7日起至4月7日)
1.强化精准宣传。在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基础上,落实落细各项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群众意识,打通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1)针对中小学生人群,南埔中学、南埔中心小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详见附件1)宣传材料,分发到全镇各中小学学生手中,与家长一起学习。
(2)针对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与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的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针对农村中老年人及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开展入户(林区周边村)、入祠堂、入寺庙、入企业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3)。用普通话、方言分别录制宣传语(1至2条通俗易懂、简短的森林防火口号)在主要进山口、菜市场、祠堂、寺庙等人群聚集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播放。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早上、中午、下午等居民在家时段循环反复播放。
(3)在主要进山路口、人群聚集区张挂横幅,刷新宣传牌,张贴禁火令等,横幅需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镇防灭火办要悬挂横幅10条,在4月3日至4月7日连续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在太白峰陵园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南埔村、柳厝村、塘头村、天湖村、凤翔村、仙境村、先锋村、肖厝村等8个村悬挂的横幅不少于3条;天竺村、施厝村、邱厝村、柯厝村、沙格村、惠屿村等6个村不少于2条。
(4)针对广大手机用户,采取把《移风易俗 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倡议书》(详见附件4)《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文章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在网络上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于4月4日—4月6日分批次向全镇手机用户推送手机短信3000条。
2.强化备勤备战。
(1)开展专项整治。各村要组织人员和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缘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重点是对历年来清明期间森林火险高发的山头地块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清除隔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2)落实保障措施。镇防灭火办及各村要分别对所辖森林消防器材库(室)存放的灭火弹、风力灭火机等器材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及时购置配备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灭火物资,及时检修扑火装备,每个林区村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50桶,配备一支扑火力量,镇防灭火办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100桶,配备同时扑救2场火的力量。在主要林区、重要部位提前寻找水源或预置水源,为下一阶段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提供物质保障(于3月27日前将应急队伍名单、水源分布或预置位置情况报送镇防灭火办)。
3.强化协同作战。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通力合作。
镇自然资源所要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这个重点环节,指导各村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巡山护林,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响应,确保能够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镇森林防灭火办要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细化实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南埔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起火原因,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警示和教育人民群众。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党建工作办公室<统战>要结合我镇民俗实际,督促做好陵园、寺庙场所及周边100米内的火源管理,特别是烟花爆竹、金纸的使用区域;组织专人排查并消除墓区、寺庙、骨灰堂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严防因人为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对祭祀殡葬用火,采取提前报备和全程跟踪方式。
4.强化值班调度。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对经核实的火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在接报后10分钟内口头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内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初步情况,1.5小时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对已上报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每30分钟跟踪上报扑救进展情况。
(三)决战攻坚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
1.强化宣传,“空地一体”严格管控。在前期宣传造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宣传效果。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护林员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巡山护林,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全镇干部职工、各村要严格按照《南埔镇2026年清明期间(4月1日—4月7日)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表》在岗在位,采用划片区、人盯墓的方式,用普通话、方言录制简短宣传语在主要路口、人群聚集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交替播放,在卡口发放禁火令、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等,同时使用具备喊话功能的无人机进行巡山护林、用火取证。
2.关口前移,快速处置确保安全。在4月1日至4月7日,镇、村森林火灾应急处突力量要前置驻防,镇、村护林员要深入林区一线、扑救力量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小火当作大火打”的要求,投入重兵、快速扑救,做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甚至因麻痹酿成重灾。特别是天湖太白峰周边、仙境村联合石化输油管道和凤翔村氯碱公司相关管道附近,肖厝村烟墩山等重点山头地段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安排人员不间断巡查,进山路口要派专人蹲点值勤,每个村(有清明祭祀的山头、林区)要配备不低于20人的机动巡逻力量(主要携带2号工具和水),做到动静结合、严防死守,其他重点部位由各村自行确定,并派专人负责;要充分调动辖区派出所民警(协警)、行政执法中队、治安联防队等执勤人员到相关卡点、重点区域加强值守,查收打火机、烟花爆竹、香烛等火源火种,确保火种不进山入林。
发生火情时,务必安排至少一名党政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到达火场进行处置,快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明确现场总负责人,成立相应工作组,防止出现一看现场都是人、干事不知道找谁的混乱现场,同时要加强火场管理,防止无关群众拍摄小视频利用微信、抖音等传播导致舆情发酵;及时关注网上舆情,对于已经上网流传的,要及时调查反馈,主动应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明火熄灭后,要组织足够力量做好火场看守工作,看守火场时间不低于明火熄灭后4个小时,严防死灰复燃。
3.严厉查处,快侦快破依法严惩。南埔派出所对违反规定野外用火行为要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尽快作出行政处罚或采取治安拘留强制措施。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南埔派出所民警要尽快到位展开侦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抓获肇事者,对涉嫌失火或纵火犯罪的决不姑息,及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要选择典型案例在公众号发布,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四)巩固提升阶段(4月8日至4月15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清明期间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并于4月15日将总结报送至镇森林防灭火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紧盯森林火灾防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镇森防指决策部署上来,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议程,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建立森林防灭火专项防治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组织研究防治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按照时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注重工作实效。清明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办牵头,纪委监察组配合对各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部署不及时、防火宣传不到位、物资保障不充足、值班制度不落实、辖区火灾频发、瞒报虚报灾情和组织扑救不力,特别是明火扑灭后因看守火场不力导致复燃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附件:1.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2.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3.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4.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
5.2026年南埔镇清明期间涉及扫墓各村明细表
附件1
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朋友:
清明将至,我区多地有清明祭祀、上山扫墓的习俗,这是泉港人慎终追远、铭记亲恩、尊重历史、不忘先辈的优良传统。近年来,野外植被茂密、干燥,极易燃烧,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防火形势相当严峻。为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将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X月X日至X月X日,禁火令期间全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此,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大手牵小手”,利用清明祭祖的习俗为小孩上一堂铭记历史、缅怀先人的“感恩课”,也借此特殊时期,为小孩上一堂防患未然、保护环境的“安全课”“环保课”。
望家长朋友们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以身作则,做到“六不”。一是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二是不在野外烧荒点火;三是不烧田草、秸秆;四是不在野外烧火取暖;五是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六是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2.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背面续文)
3.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重点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是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二是不在林区玩火;三是不在林区丢弃火种;四是不在林区周边放鞭炮;五是不在林区野炊、烧烤;六是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4.强化监管,履行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严禁儿童、学生上山扑火,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
泉港好!大家会更好!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
泉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泉港区教育局
2026年 月 日
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回执单
我已认真阅读《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中安全提示内容,并愿意配合学校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安全工作。
学校: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字:
2026年 月 日
附件2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确保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中不引发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不携带火种进山;
2.不在林区吸烟、用火照明;
3.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烧荒、田埂草、堆烧等;
6.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11.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积极向家人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12.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绝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13.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同时严格要求家庭成员自觉遵守,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自愿接受法律严惩。
村组干部: 承诺人: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9月15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烧荒、烧田埂草、上坟烧纸或在林区内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重大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已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x月x日至x月x日,禁火令期间全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禁火令》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请全镇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互相监督,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请立即向镇政府或区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共同守护一方平安。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2026年 月 日
附件4
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我镇部分群众有祭扫的习俗,为推进移风易俗,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在此,我们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要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和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祭拜陋俗,大力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
二、倡导厚养薄葬。倡导长辈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后从简治丧,切勿“厚葬示孝”。弘扬中华民族注重孝道、慎终追远的传统美德。
三、倡导安全祭扫。增强安全祭扫意识,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禁止在禁火区域焚烧祭品、燃放鞭炮,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南埔好,大家会更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南埔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 月 日
附件5
2026年南埔镇清明节期间涉及扫墓各村明细表
|
镇 |
村(居) |
扫墓点 |
户数 |
备注 |
|
南埔镇 |
南埔村 |
太白峰陵园 |
46 |
|
|
前沁山 |
43 |
|
||
|
塘头村 |
寮仔山 |
30 |
|
|
|
肖厝村 |
角子山 |
9 |
|
|
|
怀恩寺后山 |
60 |
|
||
|
吴厝坡 |
150 |
|
||
|
岗哨上 |
60 |
|
||
|
烟墩山 |
105 |
|
||
|
坑港仔后山 |
86 |
|
||
|
洋屿岛 |
10 |
|
||
|
先锋村 |
刘厝岩山 |
200 |
|
|
|
西龙山 |
78 |
|
||
|
柯厝村 |
北辋 |
20 |
|
|
|
沙格村 |
港吓尾山 |
10 |
|
|
|
惠屿村 |
南尾山 |
37 |
|
|
|
东四坪 |
22 |
|
||
|
惠屿生态墓园 |
52 |
|
||
|
天湖村 |
天湖寺 |
20 |
|
|
|
小计 |
8 |
18 |
1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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