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6-00062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6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权限)办事指南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6-07-20 16:17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县级权限)办事指南〉的请示》(泉港自然〔2026〕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制定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县级权限)办事指南》。

      二、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县级权限)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你局具体承办;同意刻制并启用泉港区人民政府林地经营权流转审批专用章,授权你局使用该专用章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三、请你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审批业务,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工作制度,规范印章使用管理,全面强化事项办理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该项行政许可工作合法合规、有序规范开展。

      特此批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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