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200-2025-00100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5〕10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10-17 15:43

    泉港政综2025100                 签发人:凤翔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

    我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5627日,泉港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落实措施,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办理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通过区政府党组会扩大会政府常务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区贯彻意见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各级文保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参加培训,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文博专家授课,增强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事故处置能力;组织学习《“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强国”、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深入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二)落实责任意识,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办理情况。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设立区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文体旅游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国保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安全直接责任人三是健全文物保护考核机制将文物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财政预算、平安单位建设、文明村镇创建等考评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四是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为核心的安全防护体系,不定期开展知识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和隐患排查处理能力

    (三)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办理情况。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8年以来,我区积极向上争取文物各项补助资金2146.65万元。目前,土坑村古建筑群国保之来铺当铺、建珍大厝、施布当铺等部分国保项目设计方案已通过核准,正在办理开工登记手续;省保之中厝布店、家驹粮铺、端瑜大厝等已通过省文物局批复,正在做招投标前期工作。省保大成古厝已于2025年1月获省文物局批复,已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省保山腰庄氏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方案已重新报省、市文物局核准,近期将组织专家评审。区保曾炉寺修缮工程已竣工,待市级文物专家验收。通过四普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积极推荐新桥张氏古民居等4处文保单位申报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更多省级资金。二是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领域,在区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文物保护经费用于土坑村古建筑群文物修缮、文物消防安全防护叶厝曾炉寺修缮以及文物普查等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按计划、按进度拨付使用。加强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合规、合理。

    (四)加强人才培养,不断充实文物保护力量办理情况。聘请文博专家充实人才队伍。针对专业文博人才匮乏的现状,聘请原厦门市博物馆靳维柏副馆长担任文物顾问,后续将按需从省级专家库遴选补充。二是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目前,已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接洽,就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文物保护人才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提升我区文物保护水平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三是提高文物执法人员素养。加强文物执法培训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明确各项制度在文物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通过以会代训、政治学习及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文物执法的主动性,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养。

    (五)深挖文物内涵,推动文旅融合有机结合办理情况。一是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坚持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突出“项目带动、研学引流、阵地建设”三大举措,推进文物建筑的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加快推进大成古厝、山腰庄氏古民居、黄素石楼附属楼等修缮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天津民革画院、天津商业大学艺术学院、天津职业大学艺术工程学院在泉港土坑古建筑群设立艺术创作基地,促进文物建筑与旅游开发、文化产业的有机融合。统筹挖掘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旅游元素与文化内涵,助推文化和旅游互融共生。建立海丝游学联盟,汇集国内外游学团队,打造土坑海商聚落研学基地、东张南洋楼研学基地、山腰海盐研学基地等,每年研学达5万多人二是拓展传播途径陈平山烈士故居——三朱革命斗争纪念碑入选泉州市“重温红色历史”精品游线路,泉港区樟脚村(陈平山烈士故居和纪念碑)入选泉州“红色乡村”精品游线路。运用革命旧址开展体验教学,举办“诗和远方党旗红”主题党日活动,让红色资源成为“党史教室”,让文物史料成为“党史教材”,让英烈模范成为“党史教师”。开发“海丝·涂坑”主题党日活动基地,依托修缮后的土坑村古民居,结合红色革命文化、海丝文化、刘氏家风家规文化、廉政教育文化等元素,打造主题党日活动的示范基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强化普法宣教。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印发宣传材料、开展普法讲座、举办文物保护成果展等系列活动,系统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与文化传承自觉性。

    完善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文物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同时,积极探索文物的合理利用途径,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持续加大文物保护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区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资金需求。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类资金资源,形成文物保护资金合力。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引进急需紧缺的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加大对现有文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继续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借智借力提升专业水平。

    )着力提升文物活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闽南红砖文化”等泉港特色文物资源的系统性研究和价值阐释,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讲好泉港故事,增强文化认同。利用“四普”成果,健全文物档案,增补“数字博物馆”资料,拓宽“云展览”模式,提升文物展示的互动性和吸引力。进一步深化“土坑村古建筑群”现代功能转换,探索“文物+旅游”“文物+教育”“文物+创意”等融合模式,打造具有泉港辨识度的文物文旅品牌和精品线路。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普及文物知识。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年9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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