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0105-2025-00070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9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港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泉港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关于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明确时间节点
1.筹备部署,制定方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区政府及政府办和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8月前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区级政务公开单位(见附件1)于2025年12月前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2.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区政府及政府办、各镇(街道)于2025年12月底前完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发布在泉港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专栏;区级政务公开单位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各单位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寻求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指导。
(二)分阶段有序开展目录编制
1.法定公开条款梳理:参照《法定公开条款梳理的文件范围》(附件3),全面梳理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精准提取法定公开条款,明确主动公开的法律依据和范围。
2.目录编制:以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法定公开要求,按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总体框架,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分类清晰、层级分明。
3.现状自查:对照编制完成的目录,逐项检查当前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公开信息与网站内容一一对应、精准关联。
4.动态管理: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文件更新等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完善。
(三)按目录持续优化主动公开工作
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区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各单位在做好现状自查及精准关联后,须按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持续优化本单位主动公开工作,按目录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区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安排
(一)梳理区政府法定公开条款。区直各部门先从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省市地方性法规、省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筛选出本部门承办的需要以区政府名义公开的条款,再根据筛选结果填报《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附件4)并送区政府办731室。(联系电话:0595-87766100,电子邮箱:qgzhengwu@sina.com)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
(二)编制区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根据区直各部门报送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甄别重复主动公开事项,合并同类主动公开事项,归类对应的公开类别,编制泉港区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责任单位:泉港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1日前)
(三)关联网站内容。对照区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开展现状自查,确保区政府公开信息与网站内容一一对应、精准关联。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四)开设专栏。在泉港区政府网站开设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专栏。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区级政务公开单位要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作为近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及时全面完成区政府、政府办及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对全区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附件:1.区级政务公开单位名单
2.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3.法定公开条款梳理的文件范围
4.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附件1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名单
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水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泉港生态环境局。
附件2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 |
(1)制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2025年8月31日前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2 |
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2)法定公开条款梳理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3)目录编制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2025年10月31日前 |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2026年3月31日前 |
|||
(4)现状自查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2026年4月30日前 |
|||
(5)动态管理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长期 |
|||
3 |
集中发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6)开设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专栏 |
政府办 |
2025年9月底前 |
(7)发布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2025年9月30日前 |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2025年12月31日前 |
|||
(8)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 |
2025年10月31日前 |
||
区级政务公开单位 |
2026年3月31日前 |
附件3
法定公开条款梳理的文件范围
单位 类型 |
文件范围 |
区级政府 |
1.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省市地方性法规、省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本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乡镇街道 |
1.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省市地方性法规、省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本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区直部门 |
1.与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省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附件4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 |
二级公开类别 |
公开事项 |
事项描述 |
公开内容 |
依据文件 |
公开条款 |
文件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时长 |
公开主体 |
责任单位 |
公开渠道 |
渠道信息 |
更新频率 |
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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