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3-3101-2026-00015
- 发布机构:泉港区峰尾镇卫生院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9
峰尾镇卫生院已正式开展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服务。欢迎有需要的群众朋友前来咨询办理。
一、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办理流程

三、体检项目收费明细

四、电子健康证领取
电子健康证于体检7日后登录微信“福建健康证”小程序,输入办证预留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绑定后,进行下载并自行打印。或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领取电子健康证。

五、注意事项
1.检查者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熬夜,不宜服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过度劳累。
2.如实填报本人疾病既往史、传染病史等情况,如有怀孕、晕血、晕针等情况,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六、温馨提示
办证人员若正在孕期或处于备孕期间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孕期及备孕期间暂无法进行胸片X线检查;孕期办证可提供3个月内B超检查单复印件,可免胸片检查进行办理;备孕期间建议暂缓办理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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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