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5-00016
- 备注/文号:泉港司函〔2025〕1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0
庄俊杰委员:
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变化,部分标会逐渐异化为非法集资工具,“倒会”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财产损失事件频发,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更对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面对这一治理难题,我局主动担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构建起立体化、精准化的防范宣传体系,为破解民间标会治理困局提供了创新法治教育实践样本。
一、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机制筑基:构建“责任化+清单化”普法协同体系
将民间标会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和《泉港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在全区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指导相关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列入重点宣传内容,明确普法宣传任务,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法治教育,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载体创新:打造“立体化+精准化”普法传播矩阵
1.线上普法“云覆盖”。通过机关办公场所LED屏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视频,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防范民间标会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分析。发动全区2000余名“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通过社交平台转发宣传内容,开展线上答疑,实现普法信息精准推送。
2.线下普法“场景化”。一是“法律八进”深化工程。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三八维权月”“敬老月”养老反诈、“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以及“访百村 进百企”等普法活动,多次开展“远离民间标会 防范非法集资”主题普法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投资观念,选择正确的理财方式和理财渠道,提高群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真正做到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今年已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20余场,覆盖群众达数千人次。二是重点群体靶向普法。针对老年人、农村居民等易受骗群体,组织“法律明白人”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800余户,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用本地案例和通俗语言讲解标会风险,切实提升重点群体防范意识。
(三)案例警示:构建“以案释法+沉浸体验”普法教育闭环
1.录制专题广播栏目。精心录制并推送“‘八五’普法—锦绣之声”《远离非法集资,维护社会金融正常秩序》专题以案普法广播。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深入解析其中涉及的法律条款、参与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非法集资活动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利用锦绣广场、法治文化街区和各小区的广播设备进行循环播放,让法律知识打破空间限制,走进千家万户,真正实现了普法宣传的“无死角”覆盖。
2.印制发放宣传折页。印制了《防范非法集资:“民间标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宣传折页2000余份,内容不仅包含法律法规解读、真实的典型案例分析,还提供了实用的防范技巧和合法理财建议。将其作为全区公民学法、用法的重要资料,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广泛发放,方便群众随时阅读和学习,进一步巩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组织专题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防范民间标会非法集资专题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他们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精心设计讲座内容,尤其是针对老年人、家庭主妇等易参与民间标会的群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技巧,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有效提升群众风险识别能力。今年以来,共举办专题讲座5场,吸引了300余名居民参加。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互动,提出了许多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现场解答群众疑问20余个,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和认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我局在民间标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持续深化宣传形式创新,强化重点群体精准普法,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采取个性化的普法宣传方式。针对老年人群体,采用上门宣传、一对一讲解等方式,确保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和接受法律知识;针对青少年群体,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纳入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针对企业职工,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开展专题培训和讲座,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通过这种分层分类的宣传方式,切实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为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钟娟丽
经办人员:刘舒婧
联系电话:68166082
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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