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4-00019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泉港区司法局组织了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4年10月31日前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72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审核形成了《2024年度清理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2024年度清理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2024年度清理拟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反馈意见请填写《清理意见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sffyys@163.com)。
联系人:小肖,联系电话:0595-68166076。
附件:1.2024年度清理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24年度清理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2024年度清理拟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表
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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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