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6-00004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9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清理。
经信息排查,“泉州好车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255家企业(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现提醒上述市场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公示后,向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报年报网址:http://fj.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
联系方式:
山腰市场监督管理所:87981530
南埔市场监督管理所:87979198
界山市场监督管理所:87979585
后龙市场监督管理所:87979582
峰尾市场监督管理所:87773009
前黄市场监督管理所:87708686
涂岭市场监督管理所:87700564
特此公告。
附件: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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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