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泉港市监〔2025〕4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6-23 16:06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工作目标

    以辖区2024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含未年报)为基数,确保全年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要继续落实信用风险分类,除专业领域外,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采取差异化抽查的户数占比不低于90%。

    二、严格规范检查,提升工作质效

    (一)及时报备检查计划根据区司法局的具体要求,在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后要及时报备,如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对抽查计划进行调整,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履行报备程序。

    (二)统筹开展协同检查要积极探索推进市场监管协同检查,统筹开展信用监管、价监、广告、质量监督、计量等业务行政检查,对同一监管对象要避免重复多头布置检查任务,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规范开展实地检查。要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检查标准,细化检查要点、操作指南,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持续提升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错,全面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在向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其尽快修复信用。打造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并重的良好市场环境,以有温度的监管支持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按时完成抽查任务。根据全区年度抽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要对全年抽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落细抽查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反馈、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抽查任务全面完成。要善于收集、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全年抽查工作总结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区局市场股。

     

    附件: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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