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5-3000-2025-00050
- 发布机构: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9
一、资金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规〔2024〕7号)、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南》等5个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函〔2025〕53号)。
(二)补助对象。入选市级2024年“一村一品”专业村的牵头创建主体,申报主体为村委会,具体资金项目可由村委会或在该村主导产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实施。2025年计划扶持20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
(三)补助内容。主导产品的品牌宣传、标准化基地建设、社会化公共服务等。
(四)补助标准。奖励牵头创建主体10万元补助。
(五)申报程序。全市计划扶持20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各县(市、区)按不超过2024年度获评“一村一品”专业村数量的50%推荐申报项目(向下取整),2024年只获评1个“一村一品”专业村的,可推荐1个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以下对象开展创建工作:①未获得过市级以上产业园、产业强镇及“一村一品”项目财政补助的;②列入泉州市“一县一溪一特色”项目创建范围的。
二、资金分配公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4号)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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