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我区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掌握编外合同教师履职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编外合同教师履职情况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公办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涉及师德师风、能力素养、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
1.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认真履行教师工作职责。自觉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质量。
3.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圆满完成培训任务。认真学习钻研,主动参与和组织校本研训,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编外教师履职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见附件1)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学校主要负责人(校长或园长、书记)量化得分占比20%,学校行政班子量化得分占比30%,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分占比50%。各中心小学辖区内完小编外合同教师由中心小学主要负责人、完小行政班子和完小教职工民主测评进行考核,占比同上。
考核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考核结果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后,于7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报区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电子稿通过OA办公平台一并报送。
四、结果运用
1.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综合量化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至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本次考核结果作为全区现有编外合同教师是否继续聘用主要依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直接解除合同:
(1)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2)存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有悖师德的20种行为之一的;
(3)无故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5)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认真落实考核主体责任,校长是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推进工作落实。要结合本校实际和编外合同教师平时教育教学情况,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能力素养、教育教学及个性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科学量化考评,精心组织推进,防止敷衍了事、走过场。
附件:1.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履职考核评分表
2.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