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200-2026-00075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6〕7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2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区直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泉港区教育局关于申报创建泉港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泉港教综〔2026〕1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评审研究等,现将泉港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名单给予公布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成员名单
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目标任务
各名师工作室在三年工作周期内(2026年7月-2029年6月),参照《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泉港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泉港教综〔2017〕330号)规定,认真制定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三、组织保障
1.领衔人所在单位为名师工作室挂靠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各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及成员参加活动提供时间、场地及经费等保障。
2.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安排2万元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工作室添置书籍、资料费用、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专题研究、教学案编撰、试卷练习命制费用、聘请专家指导费用,以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用等。所需经费由工作室挂靠单位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
3.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挂牌、考核、评估、指导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等)。对每学年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名师工作室,在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或参与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竞赛、教科研课题申报及推荐参评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培养对象等可单列名额参与。
附件:泉港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名单
泉港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港区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名单
|
工作室名称 |
工作室领衔人 |
成员 |
单位 |
|
泉港区高中化学许细忠名师工作室 |
许细忠 (教师进修学校) |
吴伟斌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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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鹤飞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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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锦源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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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琼燕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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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斌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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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惠堂 |
泉港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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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奕彬 |
泉港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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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辉 |
泉港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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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美洋 |
惠华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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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玲 |
教师进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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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芸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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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琪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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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高中物理郑华南名师工作室 |
郑华南 (泉港五中) |
庄跃江 |
泉港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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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爱强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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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水 |
泉港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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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辉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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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宝霞 |
惠华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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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阳阳 |
惠华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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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锦凤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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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瑛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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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初中英语庄清雄名师工作室 |
庄清雄 (南埔中学) |
程国学 |
教师进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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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珠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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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丁祥 |
山腰盐场美发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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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红 |
泉港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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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煌 |
山腰盐场美发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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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峰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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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云霞 |
泉港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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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英 |
博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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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阿贤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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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巧云 |
圭峰中学 |
||
|
许丽云 |
圭峰中学 |
||
|
黄美华 |
泉港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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