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800-2023-00065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3〕5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各普通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音乐、美术安排在九年级(初中三年级)进行,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音乐、美术实行基础知识卷面考试与技能测试结合。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呈现,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二、考试安排
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于6月上旬前举行,由各校参照《泉州市初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自行组织。
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于5月23日-25日举行,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并报送区教育局中职教股备案,地点安排在学生电脑室、理化生实验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认真做好考务各项工作,确保考试有序高效完成。
2.规范程序。各校应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规范考试程序,落实考试项目,确保考试客观、有序、富有实效。一是要根据考试项目,提前做好电脑检修和仪器、药品准备等工作。理化生实验室每间准备不少于12组,同时准备3个考试项目仪器、药品等,每间按考试项目三分之一分组准备;信息技术考试按学校可用电脑实际数量进行分组。二是要建立参加考试学生花名册,按学生花名册顺序安排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每次三个项目同时开考,并依次循环。三是要根据考试项目需要,安排相关专业教师监考,认真做好评分工作,试卷和评分单由学校自行印刷。
3.注重实效。各校要加强和改进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美育教学工作,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四、其他事项
1.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内容或项目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在考试前随机确定,另行通知。
2.各校合格性考试工作方案于5月1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中职教股备案,考试工作方案应包括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具体实施等。
3.考试结束后,学校应保存考试相关过程性材料以备抽查,并于6月15日前将成绩登记表、过程性照片报送区教育局中职教股,电子邮箱:87971128@163.com。
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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