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900-2025-00072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5〕5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4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思政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5 10:05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思政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和遴选第“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5〕2号)。

    各校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推荐“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中心小学、区直小学、初中、高中各报送1个典型案例(格式按闽教思〔2025〕2号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电子版)2025513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从中遴选择优送市参评。

    二、组织遴选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

    各校根据要求(附件2)按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推荐,各中心小学、区直小学、初中、高中各报送1个。

    信息登记表、精品课汇总表(附件2-1、2-2,纸质版、电子版)、课程视频、课件和教学设计2025513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区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并择优推荐送市参评。

    三、组织遴选一批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典型案例

    今年年底前,推动全区学校100%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3,纸质版、电子版),2025513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区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典型案例,并择优推荐送市参评。

    四、遴选推荐第八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1.推荐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对象为已列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汇总表(附件4-1、4-2、4-3,纸质版、电子版),自评报告、视频短片(刻录U盘),于2025年65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择优推荐1个基地送省参评。

    2.申报区级、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遴选一批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从已列为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资源单位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个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需装订成册,应包括基地概况、有关工作制度、辅导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研学课程、线路以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资料,电子版刻录在U盘),于6月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一批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从已列为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资源单位中择优推荐1个基地送市参评。

    3.特别说明: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如有提供“吃住”的,需同时提供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出具的“具有食宿功能”的“执照、许可证、意见书”等材料。

    4.基于布点组网基本完成,从2026年开始,实行每三年遴选一批工作机制。

    五、组织遴选第六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七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一)实践基地

    《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件5-1)要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1个单位申报第六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注: 已授牌为省级及以上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再申报参评)

    申报材料(附件5-2、5-3,纸质版、电子版)、自评报告

    以及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刻录在U盘)202565报送至区教育局德育股

    (二)实践特色项目

    各校从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劳动课程建设、校内外劳动教育资源开发、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学科课程劳动教育渗透、家庭劳动教育指导、劳动教育评价等方面选取项目。已入选泉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近一年来工作有新进展的,可继续申报省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并在推荐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

    申报书汇总表(附件5-4、5-5,纸质版、电子版),202565前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省参评。

    六、组织遴选“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

    各校按要求(附件6)推荐“区域读书优秀案例”, 书香校园”,各中心小学、区直小学、初中校、高中校可各推荐1个;

    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6-1、6-2,纸质版、电子版),于2025年6月5日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区教育局将从中择优送市参评。

    七、注意事项

    1.本年度中小学思政德育和劳动教育德育特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集中,申报时间节点(5月13日前、6月5日前)和材料要求不一,各校要认真研读,加强指导,切实推荐具有示范作用、可借鉴推广的德育工作特色项目;要严格材料把关审核,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逾期均不再受理

    2.项目有要求分学段推荐的,按学段分类整理报送。压缩文件内各遴选项目应分别建立子文件夹,主题请标注“单位/学校名称 +XX项目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汇总表除外)。

    区教育局德育股联系人:王顺强,联系电话:87971200,邮箱:dyg87971200@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思政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5〕2号)

          2.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汇总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思政

    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思〔2025〕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思政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和遴选第“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1.主要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资源项目建设,结合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等方面,持续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英雄 学模范”“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择优遴选确定第六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见附件1)。

    2.工作要求。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第六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各设区市各遴选推荐10项、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5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项。

    3.材料申报。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组织申报。第六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请于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典型案例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确定。

    (二)组织遴选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持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工作,择优遴选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见附件2

    2.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及中等职业学校各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

    3.材料申报。6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视频资料(光盘或U盘),报送我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组织遴选一批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今年年底前,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教联体”,力争2026年实现全覆盖。在实践工作中,围绕“教联体”建设主要目标、工作任务、重点举措、时间步骤、条件保障等方面,择优遴选一批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单位和典型案例(见附件3

    2.工作要求。“教联体”建设试点以市、县(区)为单位参加,推荐名额为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宁德各5个,厦门、莆田、龙岩各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1个。“教联体”建设典型案例以市、县(区)为单位参加,也可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0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各1个。

    3.材料申报。请于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申报表以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组织遴选第八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1.主要任务。着眼科学布点和覆盖面,侧重从尚无省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县(市、区)择优推荐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原则上已有2个省级及以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含营地)的县(市、区)不再推荐,已有1个的从严控制。基于布点组网基本完成,从2026年开始,实行每三年遴选一批工作机制。

    2.工作要求。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符合推荐要求的,各设区市基地推荐不超过3个,营地推荐不超过1个,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不组织申报。

    3.材料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请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见附件4)。

    (五)组织遴选第六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七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的要求,遴选建设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各地各校切实保障劳动教育课时总量,制定劳动教育清单,普遍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择优遴选推荐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见附件5

    2.工作要求。劳动基地各设区市各推荐不超过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劳动教育特色项目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0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

    3.材料申报。请于7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报送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六)组织遴选“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选树新时代读书先进榜样,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择优遴选一批区域读书优秀案例书香校园(见附件6)。

    2.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区域读书优秀案例书香校园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

    3.材料申报。请于7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书香校园申报表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德育为先。各地各校要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实施思政课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和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另文部署),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英雄 学模范”“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推动实践育人。

    (二)强化协同育人。各地要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统筹领导,围绕解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全国及省级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取得工作实效。

    (三)守护心理健康。各地各校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着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社会支持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劳动教育。各地各校要落实劳动教育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常态化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加强劳动教育队伍建设,开展劳动教育“晒课”活动(另文部署)。聚集劳动教育资源,系统推进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上年度工作任务,请按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申报,逾期均不再受理。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戴八一、邱月华,联系电话:0591-87800329、87091478,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工作方案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遴选建设活动方案

    3.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方案

    4.第八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5.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七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6.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工作方案

     

    XX学校德育工作方案(例)

     

    概要

    、背景分析

    基于校情、学情、社情等办学情况对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进行研究分析;结合新时期德育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学校德育工作具体思路。

    二、办学理念

    深入挖掘学校办学理念内涵,体现新时期立德树人各项要求。

    三、德育工作目标

    基于办学理念制定学校德育工作目标,细化学段目标和年级目标,体现年级衔接、螺旋上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德育工作内容

    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关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结合地方教育教学特色和学校自身特点,细化德育工作内容,全面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五、实施途径

    系统阐述学校在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和协同等德育实施途径的实践做法,详略得当,突出特色与重点。

    课程育人要体现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统筹好“德育学科”和“学科德育”;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

    文化育人要体现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优化校园环境、营造文化氛围、建设网络文化等,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格调高雅,让校园处处成为育人场所。

    活动育人要展现学校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的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活动,强调活动的整体设计和教育意义,通过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活动、校园节(会)活动、团(队)活动等,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实践育人要体现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的紧密结合,通过各类主题实践、研学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劳动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管理育人要体现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举措,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协同育人要体现新时期家校协同育人要求,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构建社会共育机制,搭建社会育人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净化学生成长环境。

    六、支持保障

    介绍学校在组织、师资、经费、场地等保障德育工作开展方面的具体做法。

    七、特色实践做法

    简要介绍学校德育工作某一方面的特色实践,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情况。

    内容要求供参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
    附件1-1

     

    “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上报单位:(盖章)                 上报日期:                                  

    推荐

    顺序

    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案例题目

    作者

    (不超过3人)

    主要推荐理由

    包括案例主要内容、取得成效、曾获奖励300-400字

    1

     

     

     

     

     

     

    2

     

     

     

     

     

     

    3

     

     

     

     

     

     

    4

     

     

     

     

     

     

    5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中职、中小学填报,汇总表和案例介绍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2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遴选建设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遴选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制作要求

    (一)精品课视频

    精品课视频应采用“教师讲解+多媒体大屏”的形式,适当呈现授课教师画面增强教学的交互性和画面的可视性。单个视频时长:小学10—15分钟、中学15—20分钟精品课视频应包含片头,时长5秒,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光照充足均匀,教师语言规范,声音响亮。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大小不超过1G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建议码率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鼓励教师对视频文件进行后期编制可根据教学内容要求适当调整屏幕大小,布局美观大方

    (二)课件

    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清晰无误,界面设计简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风格统一。

    (三)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应至少包含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活动内容和教学过程等。教学目标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活动内容要充分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心理最近发展区,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教学过程包含必要的活动环节,层次清晰,体现多样化教学方式。

    二、推荐数量

    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小学、初中、高中、中职4个学段各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1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

    三、报送材料

    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参赛视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2-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汇总表》(附件2-2)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课件、教案和课程视频(光盘或U盘)报送我厅思政处。

     

    附件2-1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教师信息登记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从教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

     

    展示学段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职

    教材版本

     

    专兼任情况

    □心理健康教育课专任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课兼任教师(请注明专任学科:_________)

    工作经历

     

    简要

    事迹

    材料

     

     

    教学设计

    简介

     

     

     

     

    课堂实录

    简介

     

    所在

    学校

    推荐

    意见

     

     

     

    (盖章)   

           

     

    学校

    主管

    教育

    行政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附件2-2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汇总表

    所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时间:          

    序号

    学校名称

    参赛学段

    参赛教师姓名

    参赛课程名称

    参赛课程教学设计说明(500字以内)

    1

     

     

     

     

     

    2

     

     

     

     

     

    说明:

    1. 所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名称务必准确填写全称;

    2. 参赛学段为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四个学段,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3. 参赛课程教学设计说明字数限制为500字以内,展现参赛课程的突出亮点;

    4. 本表于2025年6月20日之前加盖公章报送至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中职、中小学填报,信息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3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和

    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广泛深入宣传协同育人工作新路径、新方法、新成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申报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

    1.工作实施有规划。制定区域内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针对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协同育人的内容、途径和方式。

    2.基本条件有保障。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普遍开展,各方职责清晰、部门联动紧密、师资队伍专业、资源利用充分、经费支持到位,基本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

    3.工作效果有评价。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督导考核,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4.育人成效有影响。协同育人工作成效明显、特色鲜明,有力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在地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典型案例

    围绕以下六个主题分别遴选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优秀工作案例。

    1.聚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在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有效干预,加大科普宣传,推动医教互促上的经验做法。

    2.聚焦强化学生价值观教育,在探索创新“开门办思政课”,优化馆校协同机制,推动实践育人上的经验做法。

    3.聚焦强化学生健康体质,在加强体育锻炼,强化近视综合防控,探索创新有效方式,推动体教互融上的经验做法。

    4.聚焦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学生关心关爱,密切家校常态沟通,推动家校互动上的经验做法。

    5.聚焦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在深化读书行动,提升科学素质,强化劳动育人,推动社教同频上的经验做法。

    6.聚焦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在抓好校园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强化风险处置,加强综合治理,推动警校同步上的经验做法。

    案例要聚焦主题,具有较高质量,并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可复制可推广,每篇2000字左右,可包含文字、图片等形式。

    二、申报名额

    (一)“教联体”建设试点以市、县(区)为单位参加,推荐名额为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宁德各5个,厦门、莆田、龙岩各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1个。

    (二)“教联体”建设典型案例以市、县(区)为单位参加,也可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0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各1个。

    三、报送要求

    请于6月20日前将建设试点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典型案例电子版以及建设试点和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思政处。


    附件3-1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申报表

    申报市、区(县)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申报理由

     

    围绕本地区教育基本概况以及推进“教联体”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举措及成效、时间安排、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展开3000字左右)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3-2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推荐顺序

    推荐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理由

    300字以内

    1

     

     

     

     

    2

     

     

     

     

    3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3-3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推荐顺序

    申报单位

    案例名称

    作者

    (不超过3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理由

    300字以内

    1

     

     

     

     

     

     

    2

     

     

     

     

     

     

    3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典型案例和汇总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4

     

    福建省第八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八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评选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着眼科学布点和覆盖面,侧重从尚无省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县(市、区)择优推荐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原则上已有2个省级及以上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含营地)的县(市、区)不再推荐,已有1个的从严控制。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范围及条件: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且基本满足《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规定的均可申报。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范围及条件:原则上必须是教育系统所属公办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且基本满足《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规定条件。

    二、申报数量安排

    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为单位组织申报。符合推荐要求的,设区市最多推荐3个基地、1个营地,不符合推荐要求的可不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场所自评。申报单位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拍摄时长10分钟左右,反映申报单位基础条件、资源课程、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视频短片(不提交视频材料的不参评),连同《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二)场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申报场所材料、视频短片进行审验,并将初审意见和参评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三)设区市教育局审核。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结果和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核验,并将审核意见及参评材料报送我厅思政处。

    (四)省教育厅评审。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核验,对达到省级建设与服务标准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公布并授牌。

    四、报送材料

    (一)《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

    (三)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

    (四)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汇总表(由设区市教育局填报)。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


    附件4-1

     

    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一表)

                     市(县、区、市)

    场所名称(全称)

     

    场所详细地址

     

    研学所属板块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占地面积

     

    场所使用面积

     

    产权归属(国家、集体、个人)

     

    运营性质

    (公办民办)

     

    主管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共管)

     

    建成投入使用时间

     

    运营情况

    (正常或非正常)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资金投入情况

    (各级财政或个人投入总和)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可否吃住

     

    接待能力(可同时接待多少学生吃住)

     

    基地(营地)概况

    提供500字以内的文字简介和3-5张具有代表性的场所照片。

    申报理由

    3000字左右)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4-2

     

    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一营地一表)

                             市(县、区、市)

    场所名称(全称)

     

    场所详细地址

     

    研学所属板块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     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占地面积

     

    场所使用面积

     

    已使用的研学课程(门)

     

    已开发并实施的研学线路(条)

     

    接待能力(可同时接待多少学生吃住)

     

    2024年接待学生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资金投入情况

    (各级财政或个人投入总和)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收费标准(每生每天)

     

    交通状况

     

    基地(营地)概况

    提供500字以内的文字简介和3-5张具有代表性的场所照片。

    申报理由

    3000至4000字,可附页)

    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4-3

     

    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地营地汇总表

     

             设区市(盖章)                        

    序号

    基地

    设区市审核意见

    营地

    设区市审核意见

    1

     

     

     

     

    2

     

     

     

     

    3

     

     

     

     

    4

     

     

     

     

    5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5

     

    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七批

    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申报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七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一)申报对象条件

    可供中小学生学农、学工和服务性劳动实践的农林草地、厂矿企业、服务场所,且基本达到《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件5-1)的均可申报。(注:已授牌为省级及以上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再申报参评)

    (二)申报数量安排

    设区市最多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场所自评。申报单位对照《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件5-1)进行自评,拍摄时长10分钟左右,反映申报单位基础条件、资源课程、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视频短片(不提交视频材料的不参评),连同《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2.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申报场所材料、视频短片进行审验,并将初审意见和参评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3.设区市教育局审核。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结果和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核验,并将审核意见及参评材料报送我厅思政处。

    4.省教育厅评审。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核验,对达到省级建设与服务标准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公布并授牌。

    (四)报送材料

    1.《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2.《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3.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

    4.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由设区市教育局填报,汇总表名单与材料名单一致)。

    二、第七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各地各校在做好前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推广应用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全省第七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具体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0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

     


    附件5-1

     

    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

    Ⅰ级建设标准及权重

    Ⅱ级建设标准及权重

    测评项目描述

    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

    15分)

     

     

    独立法人

    5分)

    具备法人资质。

    ①有自己的单位名称(1分)和办公场所(1分);

    ②有独立的财务账户和结算、账目规范(1分);

    ③有正式的成立或注册文件(1分)和法人证书(1分)。

    规范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健全,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

    ①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1分)、考核评价制度(1分)、安全管理制度(1分);

    ②有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各1分,共2分)和工作总结(1分);

    ③水、电等各种生活保障设施齐全(2分);

    ④日常经费有预算、运转经费足额(2分)。

     

     

     

     

    2.设施条件

    30分)

     

     

     

    基地规模

    10分)

    占地面积20亩以上,能同时接待300名以上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

    ①占地面积20亩以上(达标的计5分,达80%计3分、达60%计1分);

    ②有可供300名以上学生听课学习、劳动服务体验、休息的场地,功用齐全、布局合理(3分);

    ③建筑面积达标,室内场所的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2分)。

    配套设施(10分)

    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的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

    ①有供学生开展学农、学工和服务性劳动等劳动场所(根据不同类型配套)(5分);

    ②配备相应的教学设备或劳动工具、服务用具,包括多媒体教学设施、实验仪器以及基本劳动工具、用具(5分)。

    安全措施(10分)

    坚持安全第一,基地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安全保障责任,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

    ①教学楼、劳动场地、各种设施设备等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3分);

    ②室内外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实时录像监控,工作正常(3分);

    ③有安保室并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保人员(2分);

    ④有一般伤病医务室(周边有定点医院)(2分)。

     

     

     

     

     

     

    3.教学活动

    40分)

     

    课程设置

    15分)

     

    至少有5个适合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课程对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挖掘劳育功能,形成富有特色亮点的劳动教育课程(5分);

    ②根据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设计不同劳动教育课程,课程育人目标明确,教案完整,实践性体验性强(5分);

    设有小初高劳动教育项目清单,可供学校开展劳动教育选择,基本能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劳动教育多样化需求(5分)。

    育人导向(15分)

    既注重劳动知识传授、劳动技能培养和劳动实践锻炼,也注重劳动价值观的塑造,充分发挥劳动在树德、增智、健体、育美等方面的教育作用。

    ①采取讲解说明、操作训练、项目实践、考察探究、反思交流、榜样激励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强化自立自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5分);

    ②注重开展探究式、项目化、综合化的劳动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5分);

    ③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集体劳动为主,以体力劳动为主,注重身心参与、手脑并用,提升育人实效(5分)

    师资配备

    10分)

    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动教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①配备能为学生提供讲解、示范和指导的专业教师、辅导员或讲解员等,(4分);

    ②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具备开展劳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教学能力强(3分);

    ③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学习和培训(3分)。

     

     

    4.活动成效

    15分)

     

    体现公益

    5分)

    坚持公益性,对中小学生开展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只收取基本费用,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

    实施优惠措施,对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只收取基本费用(3分);

    ②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2分)。

    活动质量

    10分)

    考查学生劳动意识、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情况,记录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情况,学时学分完成情况。

    ①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情况,建立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档案(3分);

    ②学校、学生、家长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5分);

    ③相关经验做法、成效获得推广、表彰和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分)。

     


    附件5-2

     

    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一表)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行政部门

     

    正式运营时间

     

    占地面积(亩)

     

    具体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内容

    劳动类型(学农、学工、服务性劳动)

    学农□;学工□

    服务性劳动

     

    联系人及电话

     

     

    典型经验做法

    3000字)

     

    申报学校意见

    (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5-3

     

    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设区市(盖章)                            

    序号

    基地

    设区市审核意见

    1

     

     

    2

     

     

    3

     

     

    4

     

     

    ……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5-4

     

    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书

    学校或设区市名称(全称)

     

    学校类别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

    电子邮箱

     

    教师情况

    劳动实践教育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学生情况

    班级数            

     

    学生数

     

    学生参加劳动

    教育情况

    2020年    人次,2021年    人次,2022年   人次,2023年   人次,2024年    人次

    近年来开展劳动教育经验做法、成果成效(不超过3000字)

     

    项目特色亮点

     

    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建设方案

    (主要是项目建设任务、建设目标、实施步骤及成果转化,2000字左右)

     

    申报学校意见

    (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5-5

     

    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汇总表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学校名称

    项目所在县(市、区)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1

     

     

     

     

     

     

     

    2

     

     

     

     

     

     

     

    3

     

     

     

     

     

     

     

    4

     

     

     

     

     

     

     

    5

     

     

     

     

     

     

     

     

     

     

     

     

     

     

    备注:此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6

     

    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全面提升育人水平,选树新时代读书先进榜样,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各校更加重视青少年阅读,“书香校园”建设更为普及深入,校内外读书氛围更为浓厚,“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读经典 我思考”“典耀中华”等主题更加凸显,各具特色的品牌读书活动更加丰富,推动全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广大青少年学生阅读量明显增长,阅读兴趣、阅读能力持续提升,终身阅读的习惯逐渐养成。

    二、遴选条件

    (一)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参选的市或县(区)应在本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级人民政府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较好的全民阅读特别是青少年阅读的工作基础,“书香校园”建设整体水平较高,能够因地制宜创新读书行动载体,建立健全推进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长效机制,对推动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具有清晰可操作的规划,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能够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书香校园”。参选的普通中小学校应读书氛围浓厚,有明确的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对推荐阅读书目有审核把关机制,“书香校园”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图书馆(室)藏书资源丰富优质,读书活动丰富多彩,开设有阅读课或阅读指导课,校内读书机制健全并具有可持续性。学生参与度高,教师指导有力,有良好的家校互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守遴选标准,把好政治关、科学关,组织地方和学校积极踊跃参加遴选活动,切实履行好材料审核把关职责,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应积极参加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中小学生读书分享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9号)有关要求,各地要把学校和师生在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参加读书分享活动的有关情况作为遴选活动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材料应突出经验、亮点、成效等内容,篇幅不超过3000字。请各地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盖章的汇总表扫描件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gwxcb374@163.com。压缩文件内各遴选项目应分别建立子文件夹,主题请标注“XX市青少年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活动推荐材料”。


    附件6-1

    区域读书优秀案例汇总表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拟推荐地市或县区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材料编号

    1

     

     

     

     

     

    2

     

     

     

     

     

    3

     

     

     

     

     

    ……

     

     

     

     

     

    注:申报材料编号应与报送的电子文件夹中的编号相对应,区域读书优秀案例材料编号为1-11-2……

     

     


    附件6-2

     

    “书香校园”汇总表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拟推荐学校

    学校上级

    教育行政部门

    校长

    联系电话

    是否参与中小学

    读书分享活动

    申报材料编号

    1

     

     

     

     

     

     

    2

     

     

     

     

     

     

    3

     

     

     

     

     

     

    ……

     

     

     

     

     

     

    注:1.“是否参与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指学校及师生是否在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中小学读书分享活动”专区上传学校读书活动案例、读书作品、导读资源等;

    2.申报材料编号应与报送的电子文件夹中的编号相对应,“书香校园”材料编号为2-12-2


    附件2

     

    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所属板块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列为县级基地的时间及批文

     

     

    主管行政部门

     

    正式运营时间

     

     

    法人代表姓名

    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

    移动电话

     

     

    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平方米)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辅导员

    或讲解员人数

     

    已开发课程

    (课程名称)

            ……

    已设计线路

    (线路名称)

            ……

    可同时开展活动学生人数

     

    适宜学生研学活动时长(天)

     

    自评报告

    参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从基础条件、研学内容、组织保障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撰写,另附在本表后。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盖章)                                                             

    序号

    基地名称

    详细地址

    所属板块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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