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9-0000-2025-00034
- 备注/文号:泉港工信〔2025〕3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8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泉州市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关于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确定梳理范围
通过系统梳理法定公开事项,形成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
1.与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省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梳理公开事项
1.摘录公开条款:在梳理出的政策文件中,以“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发布”、“主动公开”、 “公开”等为关键词,全面检索、梳理并摘录所有涉及本部门职能与业务的法定主动公开条款。
2.确定公开事项:根据公开条款,确定对应的公开事项。
3.编制公开目录:以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严格依据法定公开要求,遵循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总体框架,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见附件),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层级清晰、要素明确。
(三)开展现状自查
对照编制完成的目录,逐项检查当前各项信息的公开情况。重点核查已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并确保公开信息与网站内容一一对应、精准关联。
(四)动态更新管理
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文件更新等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修订完善。
二、目录编制任务及时限要求
(一)前期准备
各股室可参考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官网、省市区人民政府官网等,结合平时业务工作范围,全面整理与本股室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记录名称、位阶、链接等要素,汇总形成公开依据库。
责任股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中期整合
各股室在前期整理的公开依据基础上,局综合股须在此阶段内,完成对全局目录的汇总、审核与整合编制工作。
责任股室:综合股牵头,各股室配合;
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前。
(三)内容保障
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检查当前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公开信息与政务公开栏目一一对应、精准关联。
责任股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最终发布
做好现状自查及精准关联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责任股室:综合股;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五)动态管理(长期坚持)
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文件更新等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完善,按目录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责任股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借鉴。各股室要主动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争取指导帮助,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目录编制工作。
(二)严格时序进度。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人员、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序保进度完成本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股要适时对各股室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对重视不足、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附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附件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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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类别 |
二级公开类别 |
公开事项 |
事项描述 |
公开内容 |
依据文件 |
公开条款 |
文件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时长 |
公开主体 |
责任单位 |
公开渠道 |
渠道信息 |
更新频率 |
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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