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9-0000-2025-00025
- 发布机构: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8
2025年7月14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泉州隆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汉公司”)重整案,并指定泉州隆汉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隆汉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各项工作。
隆汉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3日,因重整工作的需要,管理人需聘请财务审计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对隆汉公司的财务进行清查,并由专业机构出具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对隆汉公司截至2025年7月14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资产情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配合管理人审核重整债权;
(5)按管理人要求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并配合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列席债权人会议等财务审计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6)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财务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2.其他专项审计事项。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福建省范围内财务审计机构;
2.承诺组建专职团队负责本项目,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审计团队负责人近5年内有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审计经验(需提供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作为证明材料);
3.能够提供与破产重整配套的其他服务(如财务咨询、税务筹划、重整后财务体系重建等);
4.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
5.需同时报名参加隆鑫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东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案财务审计机构招募。
三、需提交的材料
基于本项目特性,需报名机构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明文件;
3.审计工作的报酬及折扣方案,按固定总价报价;(差旅费、食宿等费用均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4.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审计的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方案等);
5.承诺提交工作成果时间;
6.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的说明及承诺;
7.委托合同范本。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4日18:00(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中路西侧隆汉大厦三楼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林律师,联系电话:0595-68169808
特此公告
泉州隆汉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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