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4-3000-2025-00015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2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中骨灰暂时寄存费的通知
    时间:2025-04-22 16:06

    泉州市泉港东宙墓园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办好群众“身后”实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规定,决定取消《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泉港发改〔2022〕 73号)文件中骨灰暂时寄存费中的“自选位置”项目收费,取消“自选位置”项目后,骨灰暂时寄存费统一规范为:1.塔式寄存的,每年每位30元;2.独立分格寄存的,位于二楼东区的每年每位100元,除二楼东区外其它位置每年每位80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上级如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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