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6-00032
- 备注/文号:泉港应急〔2026〕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0
后龙镇应急办:
我局已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受理泉州泉港永发烟花爆竹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提出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注销申请》的事项申请,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注销泉州泉港永发烟花爆竹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后,经营单位所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企业名单
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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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