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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12-16 11:56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是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市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

(三)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审查。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五)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区内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及区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推进和跟踪,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

(八)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涉及泉港的改革任务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十)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拟订我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区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社会综合治理、绩效考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事权划分,承担机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规划改革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市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区内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有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涉及泉港的改革任务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负责全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与储备、推介工作。参与全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研究和扶持。

(四)价格管理股。

落实价格调控目标,牵头组织实施平价商店、价格补贴、价格保险等价格调控机制。做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制定我区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

(五)粮食与物资储备管理股。

研究提出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我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六)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及区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推进和跟踪,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初审、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审核上报、节能审查,以及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泉港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中心

负责区重点项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拟订年度区重点项目名单,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进程中的有关问题,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进行考评。负责区重点项目建设宣传、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二)泉港区价格认定中心(加挂“泉州市泉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1.承担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具体事务性工作。2.承担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收储、轮换、管理和应急调用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泉港区石化产业发展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石化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全区石化产业发展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衔接方面的研究,参与全区石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起草等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区石化产业发展趋势,监测分析石化产业发展运行情况;负责对标国家石化产业发展相关目标,加强与石化企业的沟通联络,对重点石化项目信息进行预测分析、信息引导,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咨询。

四、办公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锦绣街838号行政管理中心3楼

五、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95-87987797

七、负责人姓名

吴文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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