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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南埔第二中心幼儿园的批复
2020-08-30 16:23 阅读人数:1

泉港区南埔中心小学:

你校《关于成立南埔第二中心幼儿园的报告》收悉。根据《泉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泉港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泉港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南埔第二中心幼儿园,归属于泉港区南埔中心小学管理。幼儿园地址为泉港区南埔镇塘头村,办园性质为公办幼儿园。幼儿园设置大、中、小三个学段,招收35岁适龄幼儿。

二、幼儿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精神。

三、幼儿园必须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幼儿安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四、幼儿园要自觉接受区教育局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区教育局有关职能股室的常规检查,专项工作督查。

五、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管理,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收取费用,接受发改等部门的审查。

 

 

                       泉港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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