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项目环评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3万吨/年高洁净食品级、电子级过氧化氢 项目)
2026-06-22 08:11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3万吨/年高洁净食品级、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623-2026年6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3万吨/年高洁净食品级、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洁净食品级、电子级过氧化氢3万吨,副产工业级双氧水1.3331万吨。产品方案、项目组成、工艺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部分直接用作污水处理站处理药剂,部分排入已建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到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其余部分依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凯美特公司厂内现有管网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纳管标准。

2.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仓库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