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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百宏化学纺丝油剂混合分装生产项目)
2025-08-19 17:24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百宏化学纺丝油剂混合分装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820-2025年8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百宏化学纺丝油剂混合分装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园中路8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百宏化学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为百宏化学公司原厂址内改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混合分装纺丝油剂10万t。改建前后全厂员工不变。项目年运行时间8000h,日工作24h。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依托百宏化学公司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汇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原料和产品均为高沸点低蒸气压物质,主要工艺为物理混合,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项目通过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体系,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百宏化学厂区内危废仓库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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