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亚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亚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1169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亚卓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位于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1169号,系向泉州泉港中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租赁闲置生产厂房,从事水性涂料混合搅拌,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项目拟招聘员工人数10人(均不住厂),年运营天数为300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A/O生化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两股废水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各自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投料、搅拌及分装过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试喷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喷淋塔+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活性炭、沉淀污泥及漆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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