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内驿峰西路28号
三、建设单位:西卡德高(泉州)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内驿峰西路28号,主要从事干粉砂浆(瓷砖胶、填缝料、腻子粉)的生产,扩建项目新增占地25240m2,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48273m2。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拟聘职工数12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单班制,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卸砂、筒仓呼吸、搅拌、人工投料、出料包装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项目卸砂、筒仓呼吸、搅拌、人工投料、出料包装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物料采用专用密封罐车运输,袋装原料、袋装成品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苫布覆盖措施,场内运输扬尘通过洒水车进行抑制。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袋在厂内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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