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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实华危险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项目)
2025-06-26 08:18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实华危险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627-2025年7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实华危险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柳厝村岭口160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泉州实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水磨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柳厝村岭口160号年新增清洗油罐车300辆(柴油车100辆、汽油车200辆)项目利用实华运输公司闲置的场地和1间锅炉房进行项目扩建扩建后职工数18人,均住厂,年工作340天,日工作8小时,扩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近期拟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和农田灌溉,远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蒸汽清洗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除湿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方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含油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罐体残留废油液和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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