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关于泉港区农村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评估项目询价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需组织开展泉港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邀各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港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泉港区10个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评估,识别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泉港区农村饮用水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2.协助我局完成年度水源地基础信息更新及填报工作,并负责与市级评估技术支撑单位(市环科所)衔接。
三、报价须知
1.本项目合同最高控制价为4.5万元(含税价)。
2.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或报价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四、单位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3.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提交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加盖公章);
4.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并有联系人、联系电话);
5.三年内单位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声明函》;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5:00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邮寄)至泉港生态环境局。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52号泉港生态环境局410室;联系人(收件人):连先生,电话:13850776536。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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