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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关于泉港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项目询价的公告
2025-08-15 09:26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关于泉港区农村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评估项目询价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需组织开展泉港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邀各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港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泉港区10个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评估,识别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泉港区农村饮用水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2.协助我局完成年度水源地基础信息更新及填报工作,并负责与市级评估技术支撑单位(市环科所)衔接。

三、报价须知

1.本项目合同最高控制价为4.5万元(含税价)。

2.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或报价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四、单位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3.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提交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加盖公章)

4.项目报价加盖公章,并有联系人联系电话);

5.三年内单位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声明函》;

六、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5822日(星期1500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邮寄)泉港生态环境局。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52号泉港生态环境局410联系人(收件人)连先生,电话:13850776536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202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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