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拟开展2024年度泉港区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港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泉港区10个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评估,识别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于2025年9月底前形成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三、单位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项目报价单(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17时(北京时间)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邮寄)至泉港生态环境局。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52号泉港生态环境局408室;联系人:连先生;联系方式:0595-87971620。
注:此次询价仅作为项目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不对外公开。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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