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印发了《泉港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以及《泉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旨在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安静的重要手段。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后将进一步明确区域内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提高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质量,推动全区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泉港区宜居水平。
三、主要内容
《方案》确定泉港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10个,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范围边界、面积、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划定后,管理要求主要有:严禁新建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从源头降低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夜间时段,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除外;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干扰;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降噪措施;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紧急情况不受此限制等。
四、政策期限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或规划发生根本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调整程序参照划分方法执行。
五、名词解释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指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六、政策咨询方式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电话0595-8799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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