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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01-09 16:43 阅读人数:1

一、制定背景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223号)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19号)有关规定,我区20241031日前以泉港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72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223号)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19号)

 三、主要内容 

次清理范围为20241031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2。清理结果为: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8,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计33 

 四、实施时间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6816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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