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泉司〔2024〕37号)的文件要求,我区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泉司〔2024〕3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1.《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港区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泉港政规〔2023〕4号)
2.《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石化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的若干意见》(泉港政综〔2016〕23号)
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实施时间
联系电话:6816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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