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B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05号建议的答复函
连伙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档案管理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泉港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针对建议中反映的档案信息不准确、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自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回复如下:
1.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室建设。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室配备齐全,档案库房、阅档室、整理室等三室分开独立设置,档案库房里配备了指纹锁、空调、温度计、灭火器、除湿机等六防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与办公区物理隔离。
2.加强档案材料收集与审核。全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含教职工)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要求,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培训材料、廉洁情况材料、处理处分材料、申诉材料、个人诚信材料、职务职级材料、聘用材料、档案审核材料、因私出国(境)材料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按四大类分类整理,一人一档,专人管理。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采取定期不定期更新收集的方式,年度考核材料、职务职级材料等周期性档案材料定期收集归档,其他档案进行实时收集更新归档。
3.健全档案工作流程。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的原则,严把材料入口,明确各类归档材料的填写规范与标准,凡是归档材料,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填写规范、印章齐全。对于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坚决退回重新补办,杜绝“带病归档”。查阅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需事先填报《查阅教职工档案审批表》,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审批后,由所在学校指派2名党员干部进行查档。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渠道送取,严格履行转递手续,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或私自拆封。对于教师辞职、调动或离职后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转至其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或新入职单位,确保“人档同行、档随人走”。针对新入职教师的档案,在接收时严格审核其学籍材料与党员材料,确保在入编前完成档案的完整审核,防止接收“问题档案”。
4.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目前,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所有目录、分类已经全部电子化,限于资金等客观因素,尚未实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5.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目前,教育系统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1人,拥有多年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细致、经验丰富。各个学校以办公室主任为主,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员工人事档案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全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以落实您提出的建议为契机,持续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行全面清查补漏,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的认定是否准确。针对部分人员档案缺失错漏问题,采取“个人查找、组织补充、承诺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改。
二是积极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对现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扫描,建立电子化台账。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档人员素质,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学校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业务培训,提升管档人员的政治素养与业务技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档案管理队伍。
分管领导:郑荣泊
经办人员:林云程
联系电话:87971078
泉港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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