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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99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6-04-29 15:05 阅读人数:1

连慰莲代表

提出的《关于及时支付土地流转租金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港区城市生态园林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镇(街道)、村(居)的大力配合下,取得良好成绩较好改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但由于城市生态园林靠近村庄,存在生态园林被违规占用、项目建设征用等现象,生态园林用地范不断调整

1.由于近年来区财政较为困难,租地租金下发有所推迟,经核查,截至目前2024年度租地租金已发放完毕2025年度租地租金因需校对实际面积,目前正在整理相关材料,待完成后将按程序提交财政局审核拨付

2.近年来,在城市生态项目后期管护过程中发现大量租地地块存在复耕现象,群众耕种意愿较强。2023年以来,省市下达我区耕地恢复任务较重,为进一步摸清城市生态园林的实际情况,并保障我区耕地保护任务按时完成,我局于2025年12月份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与有关镇、村开展现场确认工作,全面摸清地块现状,在尊重林农意愿的情况下,结合各方面意见,已明确城市生态园林项目各地块续租或复耕范围

3.为进一步盘活城市生态园林用地,我局于2026年2月份带领花卉种苗企业对天湖村、坑仔底村、凤北村等城市生态园林租地范围进行现场考察。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到城市生态园林进行考察盘活,进一步提升租地范围土地利用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期待您对我区林业工作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和指导。

 

分管领导:张澄海

经办人员:林小平

联系电话:87971611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64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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