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泉港区住建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50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6-05-06 15:16 阅读人数:1

 

  陈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既有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整治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压实管控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先后印发《泉港区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25〕45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港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港建〔2025〕112号)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建筑、既有高层建筑网格化拉网式排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筑牢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防线。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提升整治成效。扎实推进既有高层(住宅)建筑规范化管理,建立“一幢一档”370幢,实现动态管控;完成消防设施“无水”问题整改36个,协助办理公维金提取42批次,保障消防设施及时维修。结合创城、创卫等重点工作,督促物业单位开展常态化检查,检查小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清理通道堆积杂物,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飞线”充电等问题,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消防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共治合力。主动联动区消防大队,每月抽调专人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联合检查,检查住建领域9个项目次。同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开展2次消防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把设计关口。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近年来每季度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专项检查,聚焦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实施等关键环节,提前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避免事后整改难题,推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既有高层建筑专项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既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王金准

  经办人员:钟金彬

  联系电话:0595-87987892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