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建函〔2025〕53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06号建议的答复函
韦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解决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地不足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成立小区业委会
我局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在小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截至目前,已会同各镇(街道)推动泉港区119个住宅小区成立小区业委会116个,业委会组建率达97.5%。对于剩余的3个因业主参与度不足、条件尚不成熟暂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已采取“属地村居代管+镇街指导”的过渡方案,待条件成熟后立即启动组建程序。
二、多措并举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为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难题,我局出台《泉港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以来,已在名港尚城、望龙台等小区新建充电位219个,在公共区域增设充电位20个。同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指导各镇(街道)在尊重业主意愿基础上,合理利用小区红线内的退让空间、插花地、边角地、绿化带、广场或周边公共开放空间等场所,科学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布局。
三、完善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已协调各镇(街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问题协调解决机制。一是主动参与联席会议,提供专业政策指导;二是督促镇(街道)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确保事事有回应;三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协调会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四、强化工作实效
我局联合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发布检查通报24期,发现问题500余个。将持续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完善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处置。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林文华
经办人员:陈晓阳
联系电话:87989826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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