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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350505YGG20251101)
2025-11-01 15:18 阅读人数:1
  

350505YGG20251101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泉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金同旭能新能源(一期)年产3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2.828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空地;西至仑埔南路;南至泉州金同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北至联合石化火炬区西侧公用管廊。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本批次用地涉及南埔镇厝村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泉州金同旭能新能源(一期)年产3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时间

2025111—20251114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5111—20251114日由南埔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南埔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埔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金同旭能新能源(一期)年产3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泉州市泉港区2025-SM002-B地块地红线图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1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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